新乡市医保局“三聚焦”推动基金监管宣传走深走实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紧扣“贯彻监管条例实施细则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主题,坚持高位推动、市县联动、创新驱动,扎实组织开展第8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开展现场宣传5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曝光典型案例4起,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培训全覆盖,初步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人人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局面。
一、聚焦高位统筹,下好全市“一盘棋”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新乡市医保局党组将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首要切口”和守护群众“救命钱”的关键举措,先后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宣传月活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新乡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研学、宣讲、宣传三大核心任务,建立“市局统筹、县区主抓、机构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确保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统一启动造势,形成规模效应。4月29日,新乡市医保局联合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同步启动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局主要领导亲赴红旗区主会场指导并宣布活动启动。全市所辖的辉县市、长垣市、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等8个县(市)在同一主题下因地制宜同步推进,形成市县联动、全域覆盖的宣传声势。据统计,各县(市、区)同步举办启动仪式12场,参与群众累计超过1.2万人次。
二、聚焦精准滴灌,打好宣传“组合拳”
紧盯“操盘手”,研学宣讲强内功。将《实施细则》作为全市医保系统和定点医药机构的“必修课”,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一是系统内部研学。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学促干、以案释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解读《实施细则》中关于“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认定标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核心条款。二是机构靶向宣讲。分级分类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警示教育与政策培训,市局重点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连锁药店区域负责人;县(市、区)局负责培训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累计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医保管理人员2200余人次,通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切实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聚焦“老百姓”,线上线下造氛围。坚持“群众在哪里,宣传就到哪里”的原则,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一是线上矩阵“活起来”。依托“新乡医保”微信公众号,开设“漫画医保”“以案说保”等专栏,将《实施细则》中的专业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漫画、短视频等视觉读物。二是线下服务“沉下去”。坚持“宣传+服务”模式,组织医保业务骨干和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成立“医保政策宣讲团”和“义诊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机关开展“五进”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播放宣传片、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将政策宣讲与健康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做实宣传保障,物料覆盖到位。活动期间,新乡市医保局统一编印《实施细则》单行本15000本、宣传海报13500张、宣传折页20000份,定制宣传手提袋5000个、抽纸5000盒、围裙3000条,全部配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同步自行制作各类宣传物料数万份,在医保经办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窗口、村(社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发放,实现了宣传物料“进大厅、进病房、进药房、进社区”。
三、聚焦以案示警,打好监管“震慑牌”
拓宽线索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公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的公告》,明确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来信地址,有效动员了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精心选取“销售回流药”“串换药品”“冒名就医”及“隐瞒第三方责任骗保”等4起涉及医院、药店、参保人的典型案例,通过新乡日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通报。同时,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国家医保局曝光的典型案例视频,引导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联动执法检查,巩固宣传成效。坚持“宣传+检查+整改”一体推进,在宣传月期间同步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行动。结合国家医保局推送的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对全市11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医保卡套现”“串换药品”“虚假销售”等违规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80家,发现问题线索119条,追回违规基金69352.53元,中止医保协议1家,解除协议2家,实现了“宣传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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