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结果的说明
根据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3号),《关于印发(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3号),《关于印发〈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55号),《关于印发(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18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号)精神,我们拟定了《新乡市医疗保障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拟对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调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9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依据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苏永生
联系电话:3695007
电子邮箱:xxsybjj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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