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结果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3号),《关于印发(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3号),《关于印发〈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55号),《关于印发(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18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号)精神,从严从实做好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四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工作,我局在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就此工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6年4月19日公示期满。
特此说明
2026年3月1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