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本级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2025年6月2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医保发〔2025〕14号)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32号)和《新乡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准入经办规程(暂行)》(新医保办〔2024〕12号)有关要求,结合申请材料和现场评估,2026年市本级新增符合医疗保障定点条件医药机构(第一批)4家,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3月24日
监督电话:0373-3695183
附件:2026年市本级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2026年3月16日
2026年新乡市市本级第一批申请医保定点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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