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 年第四季度 DIP 特例单议结果公示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新乡市 DIP 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新医保[2025]12号)要求,我市于2026年2月12日到3月6日开展了2025 年第四季度DIP特例单议工作,现将特例单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公示期内对特例单议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咨询。
电话:0373-3060108
邮箱:xxtbdy0163.com
附件1:新乡市2025年第四季度DIP__特病单议评审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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