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46号)、《关于印发〈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关于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83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1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科学合理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我们拟定了《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拟对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调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 至2025年 5月2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依据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徐建新 联系电话:3695183
电子邮箱:xxybjyyfwk@126.com
附件2:新乡市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医、产科) .xlsx
附件1: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含财务分类代码)0320 - 副本.xls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docx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 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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