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部署,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豫医保〔2023〕5号)要求,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拟印发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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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在新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无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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