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清算审计的公告
为保证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清算结算的规范性和精确性,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拟采取询价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开展清算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乡市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资金开展全面审计,保障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的约束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清算结算的规范性和精确性。
二、时间要求
2025年4月底前对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资金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三、参选资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下载附件
五、委托审计采购的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接受委托的单位,向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名表;
2.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价单;
3.项目实施方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会计师事务所商务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公告“参选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
六、其它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承办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下班前递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终采购结果以询价方式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一家服务机构。
(三)满足相关采购条件的单位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无效,将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四)服务机构确定后,将与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受理部门: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地 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60235
附:1.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委托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名表
2.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委托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价单
3.项目需求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委托第三方
提供审计服务报名表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单位全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新乡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清算审计书面询价活动。我方保证提供询价活动要求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若我方被选定为成交人,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委托
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 | 新乡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 清算审计 | ||
报价单位 (盖章) | |||
报价金额 (大写) | 报价金额 (小写) | ||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 报价时间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项目需求
1.清算资金:对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2.手工(零星)手续抽审: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手工(零星)报销结算人次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抽取原始单据给予审核,抽查审核赔付依据的原始单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范围违规赔付或未足额赔付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医保基金监管赔付情况。
3.数据分析:分析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运行及可持续情况、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费用的支出构成及因素。
4.对2024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服务进行考核
5.分析评价: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