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发放相关事宜

信件编号: 20260708002 来信时间: 2026-07-08 15:1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季****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职工医保中间有一个月因为更换单位时间更替,但是有一个月的没有交上,后一个补上了前一个月社保医疗,后面一直没有断交,这种情况算连续缴纳? 根据职工参保人员根据新人社医疗【2015】6号文规定: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根据咱公开的这个文件,我这一个月也是算连续缴纳对吧?
答复单位: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07-08 18:0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询来信人是新乡市的职工医保,其中间有一个月因更换单位,有一个月未缴纳,之后已补交。是否能领取生育津贴。目前新乡市本市的政策是:职工参保人员根据新人社医疗【2015】6号文规定: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生完以后需缴纳6个月的生育保险,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政策以新乡市医保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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