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摸清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底数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6〕24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长期护理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其他法人机构,有意向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可参照《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有关规定准备资料。
二、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有意向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的,可按《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准备资料。
三、有关机构请于2026年9月27日前将相关资料(盖公章,PDF格式)报送到指定邮箱。
四、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3-3061955
指定邮箱:xxsybzxchxbgs@163.com
附件: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_20260519172813A000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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