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的温馨提醒
各有关拟开办医药机构投资者:
您好!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体参保人员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网络,能够有效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但与此同时,部分区域也出现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增长过快、资源相对过剩、布局不够均衡、服务有待规范等问题,对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医药服务整体效能带来一定压力。
2024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以下简称“医保定点资源规划”),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布局优化、结构科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当前,按照国家及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我市正稳步推进医保定点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下步工作中,不符合规划配置的医药机构,将不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规范管理和提供优质服务是医药机构主要发展方向,现有定点医药机构也将根据规划配置优化整合,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将强制退出。
经初步测算,目前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总量已趋于饱和,部分区域和类别(如住院服务床位、门诊类机构、零售药店等)资源分布已较为密集。为此,特温馨提醒各位拟开办医药机构并计划申请医保定点的投资者:
在开办医药机构前,请充分了解我市各区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数量、分布及运营现状,理性评估市场前景与发展方向,在选址和投资决策时统筹考虑现有资源配置,努力实现机构发展与全市医保定点资源规划的有效衔接。
您可通过“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乡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等正规渠道,及时获取我市医保政策及资源规划相关信息。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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