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药店可以买儿童药品吗?
| 信件编号: | 20260818002 | 来信时间: | 2026-08-18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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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耿**** |
| 信件内容: | 最近在多家药店购买儿童药品,均告知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但以前均可以使用,想咨询一下是依据哪个新文件的规定? | ||
| 答复单位: |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8-20 10:30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药店购买儿童药品不能使用职工医保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保局令第7号),参保人员不得使用本人医保卡为他人代购药品。而“门诊共济”是指儿童需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结算,通过共济方式使用父母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前提是儿童就医购药的医药机构须为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目前,新乡市所有医保定点药店均为职工医保定点,暂未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定点。 对此,新乡市医保中心正在积极与省医保中心对接,推进城乡居民药店购药系统的改造工作。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将有望通过门诊共济机制,使用本人医保卡按规定购药。后续进展,敬请关注官方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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