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报销和津贴领取相关事宜

信件编号: 20260427001 来信时间: 2026-04-27 14:0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孔****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职工社保一直再交是没问题的,我老婆的职工社保是2025年7月份扣费的(后查询说是8月份才实交)2026年4月底我老婆生孩子了,报销不能报吗?(我媳妇在2025年之前交的一直是城镇居民医保,没有断交过)另外用我的医保也不能报吗?
答复单位: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04-29 17:0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网上留言平台中了解,参保女职工20258月实缴,职工参保人员根据新人社医疗【20156号文规定: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分娩,生育并发症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女方参保至生育前,实际参保缴费8个月,不符合文件要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咨询联系可拨打:0373-30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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