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报销和津贴领取相关事宜
| 信件编号: | 20260427001 | 来信时间: | 2026-04-27 1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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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孔****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的职工社保一直再交是没问题的,我老婆的职工社保是2025年7月份扣费的(后查询说是8月份才实交)2026年4月底我老婆生孩子了,报销不能报吗?(我媳妇在2025年之前交的一直是城镇居民医保,没有断交过)另外用我的医保也不能报吗? | ||
| 答复单位: |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4-29 17:02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网上留言平台中了解,参保女职工2025年8月实缴,职工参保人员根据新人社医疗【2015】6号文规定: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分娩,生育并发症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女方参保至生育前,实际参保缴费8个月,不符合文件要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咨询联系可拨打:0373-30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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